“所长,你快去为我主持公道,你不去就要出人命了,有人说我占用他的土地,拿钢叉来叉我脖子,你看,你看我脖子......”10月7日上午,韦某夫妇一大早来到上林县司法局镇圩司法所激动的求助。
经询问了解到,这是一起因土地纠纷引起的争议,在激烈争吵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,司法所受理后立即组织人员和村支书深入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走访。
经过实地勘察后得知,韦某在其旧房拆除后起新房时,李某以韦某占其土地为由阻拦,称韦某拆除旧房前已在墙上画了分界线,现在韦某新起的房子超过了分界线,占用了自己的土地,并将韦某砌起的墙拆掉三块砖,韦某发现后找其理论并引发肢体冲突。了解实情后,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支书找准争议焦点,纠纷已经引发肢体冲突,必须尽快解决。
在调解过程中,村支书先语重心长地告诫双方要珍惜相邻之间的情分,尽快解开心结促进邻里和睦的道理,并向李某指出其在画分界线时并没有跟韦某进行沟通,现在旧房已拆除,新起的房超出分界线仅几公分,并不影响土地的使用。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后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,同时向双方宣传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: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最后,司法所在公正合理的方案基础上,划分土地界限,以工作人员现场测量画线为界,以后不得因此事争吵、追究对方任何责任。
至此,一起因土地引起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,双方当事人表示以为不会再为此事争执,和好如初。同时,双方当事人对司法所高效的工作效率竖起了大拇指。
来源
镇圩司法所苏亚平、陆俊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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